2024年5月21日下午,我所合伙人周龙梅律师应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前进司法所邀请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法治教育,教育主题为《关于侵犯财产权利的法律问题》,现场有40余名矫正对象参与学习。
本次主题法治教育,周龙梅律师围绕《宪法》关于财产权的保护、《民法典》关于财产权的保护、《刑法》关于侵犯财产类的犯罪情形三个方面展开讲解。
首先,周律师向大家讲解了《宪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法律规定,从宪法角度阐释了“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接着,周律师从《民法典》角度,讲解了财产权利在民法上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等其他投资性权利。其中,周律师重点阐述了财产权利当中最重要的权利——物权,并分别介绍了物权的种类划分以及民法典对物权的保护。随后,周律师从《刑法》角度讲解了刑法中涉及财产犯罪的情形,并从犯罪构成的四要件分别讲解了涉及罪名的情形。
最后,周龙梅律师再次强调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呼吁大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做合格好公民。
本次主题法治教育活动,周律师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生动地讲解得到现场学员的一致好评。
律师介绍
周龙梅 律师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担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羊城律政佳人”志愿者、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导师库首批导师、广东省江西商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等。
擅长建筑工程纠纷、经济纠纷、投融资并购项目、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涉外法律服务等法律业务。
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