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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联合律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协助省政府处理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被汕头市人民政府聘请为专项法律顾问,协助市政府处理有关法律问题;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高明区人民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担任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镇人民政府、北窖镇政府、勒流镇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本所律师还担任广东省物价局及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广州天河区教育局、广东省家电商会法律顾问。
    
国信联合律师担任了新华社广东分社、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粤港信息日报社、新快报、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的法律顾问。
   
国信联合律师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以及担任汕头市商业银行停业整顿的法律顾问,处理汕商行停业整顿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国信联合在证券上市、公司购并和企业股份制改造等专业领域取得了突出的业绩:
  本所律师为粤美的、粤高速、粤美雅、生益科技、广东甘化、韶能股份、超声电子、佛塑股份、南海发展、康美药业、燕京啤酒、五粮液、双环科技、特变电工、西宁特钢、保定天鹅、梅雁股份、茂化永业、冠豪科技、国恒铁路、穗恒运、风华高科等几十家企业发行
A股、B股、配股、股权质押、股改、增发和可转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科龙电器、万家乐、美达股份、粤宏远、公用科技的重组和购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广州冷机提供证券法律服务;为珠江基金、广发基金、广证基金、广信基金、南方基金、华信基金的规范和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国信联合律师为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研究所等60多家企业改制和上市辅导提供专项法律顾问。
  国信联合律师还为珠江船务等多家企业在香港上市和粤海企业集团资产重组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国信联合律师为中国信达、东方、长城、华融、粤财等资产管理公司、广东省广晟、广业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多家外资银行、国际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各种金融贷款风险控制、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经过多年的市场开发和发展,国信联合律师曾经或正在为上述客户办理了投资项目策划、尽职调查、贷款追收、不良资产融资、不良资产招投标、要约邀请、拍卖、专项诉讼、企业并购、资产重组、海外上市等业务。
    国信联合在酒店委托管理合同谈判方面:接受中方业主委托:在希尔顿国际有限公司(HILTON INTERNATIONAL CO.)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的酒店管理合作项目、北京赛洛城四期酒店管理合作项目,万豪国际管理公司(MARRIOTT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MPANY B.V.)在苏州国际会展中心酒店管理合作项目,喜达屋酒店管理公司(STARWOOD ASIA PACIFIC HOTEL & RESORTS PTE.LTD.)在广东省清远市狮子湖高尔夫度假酒店管理合作项目中,为中方业主与外方缔结酒店管理合同,从谈判到缔约的全过程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
   
国信联合在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法律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本所律师曾经或现正为上百个广东省尤其是广州地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项目业主、建筑工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代理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房地产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曾为广州羊城花园、华建大厦、天骏花园、新动力数码广场、百汇广场等数十个大中型房地产、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与其他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律师曾提供过房地产、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客户主要有: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广州城建开发集团公司、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广东长大公路工程公司、虎门富民集团、广州莱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华夏房地产公司、广州市建筑置业公司、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南建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国信联合代理了上千宗诉讼和仲裁案件。如代理汕头市公感光材料工业总公司、汕头市人民政府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37亿元人民币借款及担保纠纷案件,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省体育局股权纠纷案件,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与东南亚茂发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纠纷案件,广东省外经委、广东省工商局与香港天佳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诉讼案等。
  在国信联合的诉讼代理业务中,羊城体育报与陆俊名誉权案、深圳泰明商场与杨剑昌名誉权案、粤美的商标权案、万家乐商标权案、彭丽媛《中国歌剧经典唱段》著作权案等,备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和广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都作了广泛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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